昨天,鹽城建湖縣一網友發帖稱,該縣住建局一名幹部在歌廳摟抱小姐。記者瞭解到,照片中摟抱女子的是焦某,建湖縣住建局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負責人。焦某說:“我抱的是我女同學,不是什麼小姐。”記者獲悉,建湖縣紀委已責令焦某停職,接受調查。(5月21日《現代快報》)
  焦某被人曝光在歌廳摟抱小姐,回應稱摟抱的是女同學而不是小姐,這看似為自己開脫,實質是自扇耳光——摟抱女同學比摟抱小姐性質更惡劣。
  毋庸諱言,在歌廳摟抱小姐不算稀奇事,當下的小姐誰還沒見過世面,摟抱摟抱實在是小巫見大巫。焦某在歌廳摟抱小姐,最多被人說成是色鬼、淫棍,按照古人“食色,性也”的理論,焦某之舉雖然理無可恕,但卻情有可原。然而,焦某在歌廳摟抱女同學,那就不是本性的問題,而是道德品質的問題了。俗話說,兔子不吃窩邊草,朋友妻不可欺,焦某連女同學都要下手,可見其道德品質之敗壞到了何等程度。
  焦某是一名幹部,幹部必須德才兼備。焦某的“才”如何?能幹到建湖縣住建局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負責人,應該說還是不錯的。而焦某的“德”如何呢?如果是在歌廳摟抱小姐,說明“德”不怎麼樣;而如果是在歌廳摟抱女同學,至少說明“德”低下;尤其是焦某的摟抱之舉發生在酒後,更暴露出焦某的本來面目——不僅道德低下,而且官德敗壞。現實中這樣的“兩面幹部”實在太多,在適當時間、適當地點他們肯定會暴露的。
  再說,如果焦某摟抱的真是小姐,卻用摟抱女同學來狡辯,可見其不到黃河心不死、不見棺材不掉淚的頑固。這樣的幹部、這樣的負責人在工作中會是什麼樣子呢,大家可以想象,是不是老子天下第一?是不是一言堂?是不是從來不犯錯誤?是不是犯了錯死不認賬?是不是死豬不怕開水燙?
  當然,如果焦某摟抱的真是女同學,除了證明他“酒後吐真言”之外,似乎也看不出焦某有何高明之處。摟抱女同學,傷害了同學感情,傷害了女同學及其家人,傷害了自己的妻子和家庭,損害了領導幹部形象,玷污了社會風氣。可以這麼說,如果焦某摟抱的是女同學,不配做一名領導幹部,不配做一名丈夫和父親,甚至不配做一個人。
  焦某已被停職接受調查,他摟抱的是女同學還是小姐,真相肯定會水落石出。但不管摟抱的是誰,對焦某來說都是悲慘的結局。這能怪誰呢,只能送焦某兩個字,就是魯迅曾經罵人的話:活該!
  文/毛開雲  (原標題:摟抱女同學比摟抱小姐性質更惡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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