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速行駛的車上,小孩如此“巡視”實在太危險。 包晴供圖記者 劉軍 通訊員 梁美芝
  昨日,湖南高速警察官方微信發了一條消息:“5月2日晚,胡蜀黍在整理測速照片時,突然被驚獃了:一輛在高速公路上飛馳的小車,竟任由一名兒童鑽出天窗玩耍。這麼危險都不管,是要鬧哪般(意為想怎樣)?”微信還附了一張照片。微信迅速引發關註。網友們對車主漠視小孩安全的行為給予了嚴厲譴責。
  照片為5月1日所拍
  看到微信後,昨日,記者多方打聽,找到了發微信的湖南高速交警吉茶大隊保靖中隊。交警介紹,這張照片攝於5月1日下午4時30分。當時,一輛牌照為湘US5725白色的別克小車由東往西行駛在S10張花高速上。車速為107千米/小時(該路段最高限速100千米/小時)。從照片上可以清楚地看到,一名四五歲的小朋友胸部以上全部露出天窗,在高速行駛的車頂兜風,“讓人看了暗捏一把汗。”
  高速公路如此“巡視”屬首次
  “在城市內小孩鑽出天窗‘巡視’的情況偶爾可以看到,但高速公路上如此‘巡視’還是頭一次看到。”保靖中隊交警周紅傑說,這種行為相當危險,至少存在4種安全隱患:一是高速公路上車速很快,小孩子迎風“巡視”,容易造成呼吸困難,時間一長,會引起窒息;二是車輛在彎道行駛時很容易把小孩子甩出去;三是路上如果有其他車輛拋物容易砸中小孩;四是此行為嚴重影響駕駛人駕駛車輛。
  高速交警周正軍表示,該駕駛人的行為已經違反了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第七十七條相關規定:機動車行駛中,不得干擾駕駛,不得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,不得跳車。根據規定:行人乘車人違返法律、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適情節處10元以上20元以下的罰款。
  網友:如此“兜風”實在危險
  “天窗不是兒童的玩具,如果前方有事故需要緊急剎車,或者後面有車追尾,孩子都會受到傷害!”微信發出後,不少網友表示,一些車型的天窗具有熄火自動閉合的功能,萬一熄火,孩子還在窗外,很容易被夾傷。“去年就有一個3歲的女孩子如此‘兜風’被車子天窗夾死的事情見諸新聞。前事不忘,後事之師啊。”網友“會呼吸的魚”說。
  “實在太危險了,萬一前面有個障礙物豈不是害了孩子,家長的責任!”網友“黃湖山上的樹”說。網友耳裔、謬文5、沙丘湖南等都認為,此種行為太過危險,小孩子的家長太沒安全意識。
  兒童乘車九大誤區
  1.家長抱著孩子乘車
  2.孩子自己上下車
  3.孩子坐在副駕駛位置
  4.把孩子獨自留在車內
  5.裝了兒童座椅就以為萬事大吉
  6.讓孩子把頭探出天窗
  7.小孩系成人安全帶
  8.開車時與孩子說笑
  9.車內堆放裝飾品  (原標題:車速107千米/小時小孩鑽天窗“巡視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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