差旅費報銷,既要嚴控開支也要標準合時宜
  專家表示過低標準是差旅費管理亂象原因之一
  一邊是差旅費支出居高不下,一邊是過低的標準不合時宜引發負面效應,如何規範差旅費管理一直是社會關註的焦點。
  “當前,從改革差旅費管理制度入手規範差旅費支出非常有必要。”北京大學中國公共財政研究中心主任林雙林對記者說。
  差旅費主要包括交通費、住宿費、伙食補助費等。一直以來,差旅費標準過低成為各界討論的焦點話題。我國目前執行的仍是2007年開始實行的出差標準,以住宿費為例,副部級幹部600元每人每天,司局級幹部300元每人每天,處級及以下幹部150元每人每天。
  專家指出,在很多大城市,如今已很難找到每日住宿費低於150元的酒店。符合時宜的差旅費實際上會減少差旅費的浪費。而過低的標準也成為各種差旅費管理亂象的原因之一,包括虛開發票、挪用其他經費以及上級向下級轉嫁費用等違規違紀行為。
  “司局級300元的住宿標準,在2006年時可以住上單間,到今天就很少了。差旅費標準與商品和服務價格水平上漲脫節,暴露出差旅費管理的漏洞,極易造成公務支出的浪費。”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說。
 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財政研究室主任楊志勇說,差旅費標準制定應符合經濟增長規律,生活水平和物價水平的變化,以及社會發展的需求。“標準不合時宜,必然導致向地方轉嫁、弄虛作假等一系列問題。”
  值得關註的是,新辦法雖沒有直接給出調整後的差旅費標準,但明確提出今後差旅費標準按照分地區、分級別、分項目的原則制定,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、市場價格及消費水平變動情況適時調整。
  白景明認為,分地區設立差旅費標準,各地依據自身實際量身制定最適宜的標準,實際上更有利於節約政府公務支出,實現總量上控制差旅費開支。 據新華社
  (原標題:差旅費報銷,既要嚴控開支也要標準合時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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